公告日期:2025-07-16
证券代码:300472 证券简称:*ST 新元 公告编号:临-2025-
084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除董事长吴贤龙和董事赵秋丽以外,董事会其他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万向新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1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由董事长吴贤龙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 6 人,实际出席本次
会议的董事 6 人。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7 月 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决议情况如下:
议案一、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拟选举高慧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非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高慧杰先生的任职生效还需经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其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张光华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鉴于公司已收到占股
4.36%股东张燕宁提交的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人,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平等对待股东提交的提名议案,将控股股东和张燕宁股东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全部提交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或者全部延缓提交董事会审议,而非只审议控股股东的提名人。
独立董事彭易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鉴于公司已收到
4.36%股东张燕宁提交的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人,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平等对待股东提交的提名议案,将控股股东和张燕宁股东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全部提交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或者全部延缓提交董事会审议,而非只审议控股股东的提名人。
独立董事韩佳益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因本次董事会未能审
议张燕宁的提名议案,也未提请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张燕宁的提名议案,所以
本人对议案一投反对票。
董事赵秋丽未确认意见。
董事长吴贤龙未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一票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
议案二、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拟选举李新平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张光华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鉴于公司已收到占股
4.36%股东张燕宁提交的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人,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平等对待股东提交的提名议案,将控股股东和张燕宁股东的董
事和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全部提交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或者全部延缓提交董事会
审议,而非只审议控股股东的提名人。
独立董事韩佳益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因为彭易梅董事已经
撤回辞职,正常履职,议案二和议案三与实际情况形成冲突,如果要作为替代
刘纳新董事的人选,还请提名人确定人选后再决议。
独立董事彭易梅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鉴于公司已收到占股4.36%股东张燕宁提交的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人,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平等对待股东提交的提名议案,将控股股东和张燕宁股东的董事和独立董事提名议案全部提交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或者全部延缓提交董事会审议,而非只审议控股股东的提名人。
董事赵秋丽未确认意见。
董事长吴贤龙未确认意见。
表决结果:一票同意,三票反对,零票弃权。
议案三、审议未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拟选举蒋德启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五届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委
员。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事张光华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鉴于公司已收到占股
4.36%股东张燕宁提交的董事及独立董事提名人,为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应平等对待股东提交的提名议案,将控股股东和张燕宁股东的董事和独立董董提名议案全部提交至本次董事会审议,或者全部延缓提交董事会审议,而非只审议控股股东的提名人。
独立董事韩佳益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如下:因为彭易梅董事已经撤回辞职,正常履职,议案二和议案三与实际情况形成冲突,如果要作为替代刘纳新董事的人选,还请提名人确定人选后再……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