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中
的审查、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提高审计质量,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应积极介入年度财务报告的编制、审计及披露工作,并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年度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对年度财
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见,重点关注公司
财务会计报告的重大会计和审计问题,特别关注是否存在与财务
会计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监督财务
会计报告问题的整改情况;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督促外部审计机构诚
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
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查验证,履行特别
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向董事会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外部审计机构的审
计费用及聘用条款,不应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影响;
(六)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规定的
其他职责。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监督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工作时,应重点关注以下方
面:
(一)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包括项目合伙人以及签字注册会计师的
服务期限、外部审计机构消除或者降低独立性威胁的措施等;
(二)外部审计机构的质量管理体系及运行有效性,包括相关技术标准
的执行情况,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和项目质量复核制度的运行有效
性等;
(三)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是否产生重大差异及原因;
(四)外部审计机构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频次及质量,是否就影响财务
信息的重大问题、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重大困难或者障碍、内控审
计发现的重大缺陷等与审计委员会及时沟通;
(五)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包括是否充分了解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业务和风险,是否就重大审计问题、重大风险评估作
出适当的专业判断,是否施行有效的审计程序等;
(六)外部审计机构的资源保障情况,包括项目组的人员数量、专业知
识、技术能力、经验和时间等资源配置,审计项目合伙人及其他
资深人员是否参与整个审计过程等;
(七)外部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和结果的依赖程度。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现公司发布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的,或者保
荐人、独立财务顾问、外部审计机构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指出公司年
度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董事会应
当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以披露。
公司根据前款规定披露相关信息的,应当在公告中披露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存在的重大问题、已经或者可能导致的后果,以及已采取或者拟采取
的措施。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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