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证券代码:002736 证券简称:国信证券 公告编号:2025-069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同时调减公司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与营业总支出46,360.26万元,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5年7月8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了标准仓单交易相关会计处理实施问答(以下简称“实施问答”)。根据该实施问答的要求,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原会计政策作相应变更,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本次实施问答的要求进行会计处理。根据财政部会计司此次发布的实施问答,企业在期货交易场所通过频繁签订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以赚取差价、不提取标准仓单对应的商品实物的,通常表明企业具有收到合同标的后在短期内将其再次出售以从短期波动中获取利润的惯例,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并非按照预定的购买、销售或使用要求签订并持有旨在收取或交付非金融项目的合同,因此,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买卖标准仓单的合同视同金融工具,并按照22号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企业按照前述合同约定取得标准仓单后短期内再将其出售的,不应确认销售收入,而应将收取的对价与所出售标准仓单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企业期末持有尚未出售的标准仓单的,应将其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起按照该实施问答的相关会计处理要求执行,并采用追溯调整法对2024年度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进行调整。本次追溯调整对公司2024年度各期利润总额和净利润均没有影响,对资产负债表没有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相关项目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6 月
变更前 影响金额 变更后
一、营业总收入 775,749.70 -46,360.26 729,389.44
投资收益 283,163.24 -125.45 283,037.79
其他业务收入 49,310.78 -46,234.81 3,075.97
二、营业总支出 454,328.68 -46,360.26 407,968.42
其他业务成本 49,114.93 -46,360.26 2,754.67
三、营业利润 321,421.02 - 321,421.02
四、利润总额 321,386.8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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