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第二期)(续发行)
发行公告
发行人
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联席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福华一路 119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号安信金融大厦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益田路 5023 号
平安金融中心 B 座第 22-25 层
签署时间:二〇二五年八月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事项提示
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722 号文,可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200 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
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续发行)”(以下简称“本期续发行债券”)为本次债券下“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存量债券”)的续发行。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面值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含 30 亿元)。
2.本期续发行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票面利率为 2.17%,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续发行债券简称、债券代码、债券期限、起息日及到期日与存量债券一致,
其中债券简称为“25 国证 03”,债券代码为“524180”,债券期限 3 年,起息日为 2025
年 3 月 19 日,到期日为 2028 年 3 月 19 日。
3. 本期续发行债券无担保。
4.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合并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
5.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续发行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与存量债券一致。
6.截至2025年3月末,发行人合并口径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202.30亿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02.30 亿元,发行人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0.9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 69.65%。
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 69.11 亿元(2022 年度、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0.88 亿元、64.27 亿元及 82.17
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 1 倍。发行人在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
7.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合并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及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合并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合并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合并上市,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续发行债券回售予发行人。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
8.本期续发行债券每张面值为 100 元,发行数量不超过 3,000 万张,发行价格将根
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
本期续发行债券发行价格询价区间为 100.550 元-103.082 元,为全价价格,包含 2025
年 3 月 19 日至 2025 年 8 月 13 日期间产生的债券利息。投资者缴款金额为获配金额*发
行价格/100 元。
9.本期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