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披露2亿元担保事项,9月5日,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萃华珠宝)及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2025年8月12日,萃华珠宝披露《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萃华珠宝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分别申请综合授信额度1亿元人民币,萃华珠宝为上述两笔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上述两笔担保合同的订立日期分别为2025年1月、2025年4月,萃华珠宝未及时披露上述担保事项。
深交所指出,萃华珠宝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第6.2.6条的规定。萃华珠宝董事长陈思伟、总经理杨春晖、财务总监朱顺江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深交所希望萃华珠宝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萃华珠宝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该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资料显示,萃华珠宝(002731)2014年11月在深交所主板上市,主营业务包括珠宝和锂盐两大板块,实行双主业并行运营模式。珠宝板主要产品为黄金饰品,如古法金、足金饰品、3D硬金饰品、5G黄金饰品等,同时兼营铂金和镶嵌饰品。锂盐板块主要产品为电池级碳酸锂、电池级氢氧化锂和电池级磷酸二氢锂。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43亿元,同比增长7.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1亿元,同比增长34.40%。
虽然上半年营收净利润均实现增长,但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却由正转负,同比下降126.76%至-4154.78万元,上年同期为1.55亿元。
萃华珠宝对此解释称,一方面,为提前应对下半年销售旺季的市场需求、有效规避供应链价格波动及潜在风险,公司主动加大了核心原材料采购与成品备货力度,这直接导致支付给供应商的现金同比增加;另一方面,受部分合作客户自身财务预算调整、内部审批流程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应收账款回收节奏较往期有所放缓。上述因素叠加,最终导致上半年经营性净现金流为负。
来源:读创财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