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5-051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孙公司湖北磷氟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磷氟锂业”)为经营需要分别向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昌分行申请授信,授信额度分别为贰仟万元人民币与叁仟万元人民币,并由公司对上述授信以本金人民币壹仟零贰拾万元和本金壹仟伍佰叁拾万元及与该本金相关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及有关费用为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审议程序
2024 年 12 月 1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子
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4 年 12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
子公司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不需要重新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湖北磷氟锂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2 年 5 月 11 日
3、住所:宜都市枝城镇三板湖村(兴宜大道 66 号)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4、法定代表人:熊跃东
5、注册资本:17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
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输
(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电气设备销售;电子专
用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以自有资金
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许可项目:第二、三类监控化学品和第四类监控化学品中含磷、硫、氟的特定有
机化学品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
为准)
7、与本公司的关系:磷氟锂业为公司的控股孙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
思特瑞锂业有限公司持股 51%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占其 26.01%股权。
8、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磷氟锂业资产总额为 68,169.10 万元,负债总额为
62,890.15 万元,净资产为 5,278.94 万元,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198.30
万元,利润总额-6,672.69 万元,净利润-5,023.27 万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中联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止 2025 年 3 月 31 日,磷氟锂业资产总额为 70,882.11 万元,负债总额为
65,157.02 万元,净资产为 5,725.09 万元,2025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2,311.26
万元,利润总额 403.30 万元,净利润 403.30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9、或有事项涉及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 被担保人 担保人 担保金额 保证方式 保证期间
汉口银行股 壹仟零贰拾万元及与该 连带责任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份有限公司 湖北磷氟 沈阳萃华金 本金相关的利息、违约 担保 满之日(起算日)起
宜昌分行 锂业有限 银珠宝股份 金、损害赔偿及有关费用 三年
中国光大银 公司 有限公司 壹仟伍佰叁拾万元及与 连带责任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行股份有限 该本金相关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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