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以及《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8 月25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一、关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5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阅,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5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2025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对公司年报及审计报告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
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 2025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要求的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先明 龙小海 陈旭东
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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