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6
证券代码:002726 证券简称:龙大美食 公告编号:2025-068
债券代码:128119 债券简称:龙大转债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7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龙大转债”,债券代码为“128119”)规模为95,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950万张,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4,000,000.00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936,000,000.00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不含税人民币 216,981.1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35,783,018.87元。截至2020年7月17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全部完成,募集资金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0]280003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03号文核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发行数量为76,029,409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0,399,977.44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9,613,574.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0,786,402.87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7月28日全部到位,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验字(2021)280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5,3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使用可转换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38,000万元,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7,3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三、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订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户集中管理和使用,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户实施。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相关监管协议,专项用于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名称 开户账号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 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 16684801040013249
乡县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 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 638900511010006
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 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 15355901040011223
阳市支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 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 15356501040012079
关支行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烟台龙大养殖有限公司会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县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莱阳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关支行就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一为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二分别为子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聊城龙大肉食品有限公司、潍坊振祥食品有限公司、烟台龙
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各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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