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725 证券简称:跃岭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3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暨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林仙明、林万青、 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以下简称“林氏家族”)的通知,获悉其将合计持有的 62,875,020 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北京杰思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思金材”) 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25 年 3 月 3 日,杰思金材与林氏家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协议约定林仙明
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6,629,7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5897%) 依法转让给杰思金材,林万青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9,320,000 股(占 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5469%)依法转让给杰思金材,林信福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 4,905,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9160%)依法转让给杰思金材, 林申茂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9,320,32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7.5470%)依法转让给杰思金材,林平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9,660,000 股 (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3.7734%)依法转让给杰思金材,林斌将其持有的上市公司 无限售流通股 3,040,0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1875%)依法转让给杰思金材。 林氏家族合计转让的股份数量为 62,875,02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606%)。 林仙明、林信福、林斌同意自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日起放弃其合计持有的剩余 未转让的上市公司 43,724,10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17.0797%)股份所对应的 表决权利。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杰思金材将取得上市公司 62,875,020 股股份及对应表决权(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4.5606%),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变更为杰思金材,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林仙明、林万青、林信福、林申茂、林平、林斌变更为王冠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4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于 2025 年3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和《华泰联合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025 年 4 月 18 日,杰思金材与林氏家族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对
原协议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
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更新稿)和《华泰联合关于浙江跃岭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更新稿)。
二、股份过户完成登记的相关情况
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林氏家族转让给杰思金材的 62,875,020 股股份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同时,根据杰思金材在本次协议转让时作出的承诺,其因本次交易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杰思金材已支付了第一、二、三期受让款,第四、五期款项将严格按协议履行。
本次协议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前后交易双方的持有的股份及表决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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