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717 证券简称:ST 岭南 公告编号:2025-090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终结执行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执行人
3、涉案的金额:18,632.46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一、本次诉讼案件的基本情况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分行(以下简称 “原告”或“申请执行人”)因借款合同纠纷向成渝金融法院提起诉讼,被告或被执行人为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尹洪卫。公司已于2024年3月16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中载明此案件情况。
二、民事判决书的主要内容
成渝金融法院出具了(2024)渝87民初42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70,070,425元、利息954,037.50元、罚息和复利(罚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7.725%从2024年1月29日起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复利以欠付利息和罚息为基数按年利率7.725%自欠付利息、罚息之日起计算至利息、罚息付清之日止);
2、被告尹洪卫对于前述第一项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尹洪卫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3、原告对被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的以下债权在前述第一项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即截止2024年10月15日被告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对夹江县益鑫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应收工程款;
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892,152.12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负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成渝金融法院送达的(2025)渝87执839号之五《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本次执行中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已实现5496044.26元。因被执行人暂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处置,且申请执行人对本院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和决定予以认可,并同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
四、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仲裁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就上述判决应承担的相应费用进行全额计提。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申请执行人发现公司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再次申请执行,目前暂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后续进展,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2、《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