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7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湖
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独立董事刘端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通讯表决应参加的独立董事 3 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的独立董事 3 人。
全体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认真阅读公司提供的资料,听取有关人员的汇报并详细了解有关情况后,对拟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部分事项进行了会前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具体如下:
1.《关于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
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决策程序合规,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2.《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于审议调整公司 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是基于当前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市场变化及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而进行的必要调整。调整后的投资计划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聚焦主业发展,提升资金使用效率,防范投资风险,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基于此,我们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3.《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所提名的候选人具备其任职所需的专业能力、职业素养和实践经验,提名程序规范、合法,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聘任事项有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
于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8 月 22 日
(以下无正文,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系《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天足:__________________
刘 端:__________________
王 辉:___________________
2025 年 8 月 22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