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17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湖南白银 公告编号:2025-048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
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白银”“公
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于 6 月24 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3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和第六届薪酬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中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4 日至 2025 年 7 月 14 日在公司内
部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予以公示,人数为 120人。公示期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激励对象名单提出任何异议。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拟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湖南白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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