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5 年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合规性说明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经营者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奋斗者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统称为“2025 年持股计划”),现对公司 2025年持股计划内容的合规性做出说明如下:
1、2025 年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 2025年持股计划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向持有人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任何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持股计划的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2025 年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使员工利益与公司长远发展更紧密地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完善公司薪酬激励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企业的长远可持续发展。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持股计划的制定及内容具备合规性。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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