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22 18:36:07 股吧网页版
思美传媒: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3


证券代码:002712 证券简称:思美传媒 公告编号:2025-037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公告
公司股东虞军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虞军女士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向公司递交了《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以下简称“减
持计划”),拟在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
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 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高管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期间虞军女士未减持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思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