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25)045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程序
《公司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具体情况
1、分配基准
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42,772,117.76 元(合并报表),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 386,817,368.79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5,331,040,762.57 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的利润 3,757,808,636.04 元。按照合并报表与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2025 年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757,808,636.04 元。
2、盈余公积的提取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
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积已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法定公积金将在年度进行统筹,本次中期利润分配不进行相应计提。本次股利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仍保持充足水平,满足监管要求。
3、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为了加大对投资者回报力度,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11,875,780 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所持
6,356,700 股之后的股本 805,519,08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红利
1.50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120,827,862.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 2025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
公司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年)》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公司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未来发展规划与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尚须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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