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8 21:19:33 股吧网页版
海欣食品: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702 证券简称:海欣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8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东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鸥食品”)因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福建连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超过 1,7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江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拟向福建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总额不 超过 1,000 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东鸥食品董事长滕 用伟先生及其配偶陈丽贞女士为前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不收取任 何担保费用,且无需东鸥食品提供任何反担保。前述担保额度不等于实际担保金 额。实际担保额度以最终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滕用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同时兼任东鸥食品董事长, 滕用伟配偶陈丽贞女士在公司子公司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任职(非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3、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滕用庄、
滕用严、滕用伟、滕雄方四位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关联方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无偿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介绍

(1)滕用伟

曾 性 长期居住 是否其他国家或
姓名 用 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 地区的居留权



滕用 - 男 中国 35012219********18 福建福州 否



(2)陈丽贞

曾 性 长期居住 是否其他国家或
姓名 用 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地 地区的居留权



陈丽 - 女 中国 35012219********22 福建福州 否



(二)关联关系

滕用伟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同时兼任东鸥食品董事长,滕用伟配偶陈丽贞女士在公司子公司上海闽芝食品有限公司任职(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滕用伟先生的配偶未持有公司股份,滕用伟先生持有公司 34,026,700 股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 6.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滕用伟先生及其配偶为公司关联方,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经公司查询,滕用伟先生及陈丽贞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展计划和战略实施的需要,公司关联方,滕用伟先生及陈丽贞女士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鸥食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不超过 3,7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以及关联担保的具体金额以与银行签订的最终授信及担保协议为准,此次连带责任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也无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任何反担保。
目前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具体内容以签订的正式协议为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担保遵循自愿的原则,关联方不向公司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须公司提供反担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关联方滕用伟先生及陈丽贞女士本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东鸥食品融资授信提供担保能有效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长远发展。且本次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方滕用伟先生及其配偶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