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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5 17:59:12 股吧网页版
*ST双成: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6


证券代码:002693 证券简称:*ST双成 公告编号:2025-054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14 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5 年 7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双成”)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4,000 万元借款。公司和公司控股股东海南双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成投资”)拟为宁波双成向建设银行借款分别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合
同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7 月 15 日刊登于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5)。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双成投资分别与建设银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鉴于两份《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格式及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对主要内容予以合并说明如下:

保证人(甲方):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杭州湾新区

甲方愿意为宁波双成药业有限公司(下称“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一系列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一)保证范围

1、本保证的担保范围为:

(1)主合同项下不超过(币种)人民币(金额大写)肆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

(2)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2、如果甲方根据本合同履行保证责任的,按甲方清偿的本金金额对其担保的本金的最高额进行相应扣减。

3、主合同项下的贷款、垫款、利息、费用或乙方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形成时间即使超出主合同签订期间,仍然属于本合同的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不受主合同签订期间届满日的限制。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按乙方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2、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四)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乙方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金额 16,500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宁波双成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不超过 41.9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截至目前,公司无逾期、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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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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