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08
证券代码:002688 证券简称:金河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5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7 月 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千岁先生主持,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监事会出席会议监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因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43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个人层面业绩未能完全达标,其已获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3 名激励对象因退休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鉴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2.39 元/股调整为 2.29 元/股。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决策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对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并回购注销 2,100,000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上述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激励对象准确,应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价格准确,且该事项履行的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该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有关规定,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的 7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1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激励对象的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监事会同意公司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7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 4,326,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为符合条件的 11 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届满后办理 500,000 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
设污水处理扩容及水资源再生利用提标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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