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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2 16:14:11 股吧网页版
亿利达: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3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 亿利达 公告编号:2025-045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蒋鹤翔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 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蒋鹤翔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并取得 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 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秘书蒋鹤翔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576-82655833

传真号码:0576-82655758

电子邮箱:jianghexiang@yilida.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横街镇亿利达路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3 日

附件:董事会秘书蒋鹤翔先生简历

蒋鹤翔:男,1987 年 4 月生,金融财务管理本科学历,经济师。2019 年 4
月至 2025 年 6 月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高级经理,
2025 年 7 月 17 日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蒋鹤翔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蒋鹤翔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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