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6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2025 年上
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3,936,782.54 元;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母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
利 润 为 999,330,938.25 元 , 合 并 报 表 期 末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2,597,775,738.55 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 760,002,247 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 股)后,即 753,615,511 股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2 元人民币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 150,723,102.20 元。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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