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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18 19:33:06 股吧网页版
顺威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9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其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公平对待所有股东,并维护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深交所有关规定、《公司章程》等的要求,董事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知识、技能和素质,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条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职工代表董事一人、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一人。

第四条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公司应当和董事签订合同,明确公司和董事之间的权利义务、董事的任期、董事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以及公司因故提前解除合同的补偿等内容。《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董事、独立董事的选聘程序分别由《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相关制度有关条款规定。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六)决定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收购公司股份的事项;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根据董事长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裁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除外),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决定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的聘任和解聘;

(十一)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者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董事会不得将法定由董事会行使的职权授予董事长、总裁等行使。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会的有关决议,设置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置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专门委员会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由董事会负责制定。

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委员为五名,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三名。公司董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可以成为审计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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