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集人: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 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1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4.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公司二
楼 1 号会议室。
5.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放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0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1,019,20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0304%。
1. 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
股份 275,784,70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034%;
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 20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5,23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70%;
3. 通过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共 203 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 5,234,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270%;
4.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和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补选李永祥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 280,403,90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0%;反对 5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6%;弃权 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74%。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4,61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453%;反对 53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2837%;弃权 7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1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 见证律师姓名:陈必成、邓刚
3. 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7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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