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5 号)核准,东江环保向 8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5,988,7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 5.31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199,999,997.00 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 5,691,719.91 元后(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 1,194,308,277.09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核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
验字(2023)0500018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119,430.83
减:募投项目累计支出(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61,262.16
其中:2024年12月31日前累计支出 60,367.06
2025年半年度累计支出 895.11
减:银行手续费支出 0.12
减: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净额 0.00
加:专户及保本理财产品累计利息收入 2,690.68
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0,859.22
2025 年半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实际使用募集资
金为人民币 895.11 万元。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61,262.16 万元(含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
法》于 2023 年 8 月 26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公司及负责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已变更)、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安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
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
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存放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余额 用途
东江环保股份 中国光大银行股 38910180801921
有限公司 份有限公司深圳 931 16,706.33 数智化建设项目
分行
东江环保股份 宁波银行股份有 73060122000375 危废处理改造及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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