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5 18:59:37 股吧网页版
东江环保: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6


股票代码:002672 股票简称:东江环保 公告编号:2025-28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6 月 25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会议的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15: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9:15 ~ 9:25、9:30 ~ 11:30 和 13:00 ~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6 月 25 日(星期三)9:15~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路 9 号东江环保大楼 11 楼会议
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石先生。鉴于公司董事长王碧安因临时公务安排,无法主
开。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股东代表共 162 人,代表股份
453,149,574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0.9995%。其中出席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
表 161 人,代表股份 449,312,808 股,占本公司 A 股股份总数的 49.6413%(通过
网络投票的股东160人,代表股份183,033,780 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5603%);
出席本次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股份为 3,836,766 股,占本公司
H 股股份总数的 1.9171%。出席本次会议除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5%以上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及其股东代表(以下简称“中小投资者”)158人,代表股份12,489,093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130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代表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康达(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王石先生主持,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4 年度报告、摘要及年度业绩公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2、《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3、《关于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
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4、《关于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5、《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6、《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详见投票结果(见附表)。

7、《关于选举朱林涛为第八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