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19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5-07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的规定,编制了截
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具体情
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84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邮证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52,910,052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 13.23 元/股。本
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99,999,987.96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8,749,999.86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91,249,988.10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容诚验字【2022】210Z016 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董事会批准,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
2022 年 8 月,本公司与开户银行、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唐山丰南区康达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南康达”)
和福建康达鑫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鑫宇”)分别与开户银行、中邮
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实
施严格审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
2023 年 9 月 20 日,公司及上海康达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达新
科技”)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邮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该专户仅用于康达新科技募集资金的存储并将该资金用于收购大连齐化新
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齐化”)部分股权并增资项目,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
用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银
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31050161413700000748 0.00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司上海龙东大道支行 (2023年6月已销户)
唐山丰南区康达化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50131000907665522 4,432,673.86 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3
限公司总行营业部 万吨/年胶黏剂及上
下游新材料项目
福建康达鑫宇新材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邵 196010100100432030 43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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