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15 15:43:05 股吧网页版
威领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16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鞍重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9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4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 2025 年 8 月 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OA 系统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现就公示情况及审核意见说明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5 年 8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14 日。

3、公示方式:公司 OA 系统。

4、反馈方式: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电话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反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相关反馈进行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二、核查情况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有关信息。

三、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不存在以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激励对象均为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骨干。

5、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上股东
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的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8 月 15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