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5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4 日 10 点 00 分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
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7 月 31 日以通讯、邮件等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谌俊宇先生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 5 名,实际出席董事 5 名,公司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及发展战略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及其摘要。
关联董事谌俊宇、张瀑、李佳黎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的公告
2、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的《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谌俊宇、张瀑、李佳黎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以 2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表决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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