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0 16:23:06 股吧网页版
威领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1)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1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002667 证券简称:威领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2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并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春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宜春分
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江西领辉”)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辉向中行宜春分行申请融资,
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由公司及熊晟先生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较之前增加1,000万。
二、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被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 本次担保金 本次担保前担保 本次担保后担保

近一期资产 额(万元) 余额(万元) 余额(万元)

负债率

江西领辉

科技有限 63.9% 1,000 96,440 97,440

公司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进展公告

2、成立日期:2009年 03月 24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新坊镇泽布村
4、法定代表人:熊晟
5、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金属矿石销售,建筑用石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7、与本公司关系: 控股孙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宜春领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70%股权,熊晟持有江西领辉科技有限公司30%股权。

9、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36,239.14 万元,负债
总额为 20,952.83 万元,净资产为15,286.31 万元,净利润为945.3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该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42,421.32 万元,负债
总额为 27,127.28万元,净资产为 15,294.04 万元,净利润为 7.74 万元,最
近一期资产负债率为 63.9%(数据未经审计)。

经查,以上被担保控股孙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且信用状况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了促进业务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领辉向中行宜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并由公司及熊晟先生对全部债权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上述保证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及孙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7,44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的进展公告

266.61%。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发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六、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