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9
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和科学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广州普邦园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可参照本工作细则执行。
第三条 公司设立总裁一名,总裁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总裁的正常选聘程序。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除应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外,还应按照本细则的规定行使管理职权并承担管理责任。
第五条 公司总裁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六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验,精通本行,熟悉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业务,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因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总裁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设总裁一名,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规划设计事业部总裁由总裁提名,由董事会聘任,相应的人员变动应经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公司总裁、副总裁、规划设计事业部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为三年,可以连聘连任。
第十一条 总裁可以在任期届满之前提出辞职,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按《公司章程》和总裁与公司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应和总裁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总裁的任免应履行法定程序。
第三章 经理班子职权
第一节 总裁的职权
第十三条 总裁对董事会负责,在董事会领导下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规划设计事业部总裁;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发生的交易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董事长授权总裁审批决定:
(一)单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200 万元人民币,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不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或绝对金额不超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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