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04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核查,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所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激励对象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时,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均已成就。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9 月 3 日为授予日,向 12 名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303,180 股。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9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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