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08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金财”)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有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技术及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 北京中科金财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为保证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现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考核目的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加强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执行的计划性,量化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设定的具体目标,促进激励对象考核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实现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各项业绩指标;同时引导激励对象提高工作绩效,提升工作能力,客观、公正评价员工的绩效和贡献,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执行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依据。
第二条 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考核评估激励对象;
二)考核指标与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年度经营目标结合;与激励对象关键工作业绩、工作能力和工作态度结合。
第三条 考核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所有激励对象,具体包括公司核心技术及
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第四条 考核机构及执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本次
股权激励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组成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负责向薪酬委员会报告工作;
三)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负责相关考核数据的收集和提供,并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
四)公司董事会负责考核结果的审核。
第五条 绩效考核指标及标准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能否解除限售将根据公司、激励对象两个层面的考核结果共同确定。
一)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 2025-2026 年两个会计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期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一。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司业绩考核指标需满足以下条件:
营业收入 A)
解锁安排
业绩考核目标 Am) 触发条件 An)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一个解锁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 2025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7%。
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6年 以 2024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
第二个解锁期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 2026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
于14%。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 X)
A≥Am X=100%
An≤A<Am X=A/Am×100%
A<An X=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不
含披露日)授予,则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业绩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在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 含披露日)授予,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及业绩考核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