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5]2500640003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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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
涉及事项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5]25006400038 号
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摩登大道时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登大道”
或“公司”)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六个月期间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1-6 月期间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5]25006400021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的相关要求,我们就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在本期的消除情况说明如下:
一、上年度导致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事项的具体内容
摩登大道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经前任注册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前任注册会计师的保留意见涉及摩登大道公司 2021 年通过子公司佛山泰源壹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对南京嘉远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投资人民币 24,000 万元的交易(合伙企业占标的公司 16.70%的股权;截至 2023 年末,对该项投资已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3,486.23 万元,账面价值 513.77 万元)和摩登大道公司子公司旗下澳门
3500 店铺于 2021 年上半年采购 8,429.95 万元澳门元商品的交易(截至 2023 年末,
上述商品账面原值折合人民币 6,920.96 万元,摩登大道公司管理层对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折合人民币 6,912.44 万元,账面价值折合人民币 8.52 万元)。前任注册会计师在其审计报告中称:由于审计证据不足,无法判断上述交易的合理性。
鉴于前任注册会计师的上述保留意见,我们于 2025 年 1 月接受审计 2024 年
度摩登大道公司财务报表的委托后,针对上述交易执行了查阅标的公司财务报表和摩登大道公司投资决策资料、检查商品采购合同等审计程序,但受客观条件限制,我们未能对上述交易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无法判断是否应对摩登大道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作出必要的调整。由于上述事项对本期数据和对应数据的可比性可能存在影响,我们对本期财务报表发表了保留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摩登大道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保留意见提供了基础。
二、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的消除情况
摩登大道分别在 2024 年 12 月及 2025 年 4 月将其保留事项涉及的存货和持有
的合伙企业股权完成了处置,且摩登大道 2025 年 1-6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不再包含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因此,上年度导致保留意见的事项对摩登大道 2025 年 1-6 月
期间财务报表的本期数以及本期数与上年同期数的可比性均无影响。综上,我们认为,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在本期已消除。
三、对报告使用者及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报告仅作为摩登大道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
经消除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由于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姚 静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朱 林
中国 广州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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