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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6-19 15:53:09 股吧网页版
海思科: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0


证券代码:002653 证券简称:海思科 公告编号:2025-080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曾聘请华泰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担任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 导期原定至2024 年12月31 日止,鉴于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 故华泰联合证券就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继续履行持续督 导责任。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
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5 月 6 日召
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聘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并 与中信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 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 议,由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完成原保荐机构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因此,中信证券作为公司新聘请的保荐机构,将完成原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华泰联合证券自公司与中信证券签署保荐协议之日起不再履行相应的持续督导职责。为保障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中信证券委派沈子权先生、王琦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并履行相关职责。

公司对华泰联合证券及其保荐代表人、项目团队在此前的保荐工作和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海思科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6 月 20 日

附件:中信证券保荐代表人简历

一、沈子权先生简历

沈子权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副总裁,保荐代表人。曾负责或参与了建发致新、长风药业、海创药业、科美诊断、共同药业、长沙银行等 IPO 项目以及大博医疗再融资、中国船舶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经验。沈子权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二、王琦先生简历

王琦先生,现任中信证券投资银行管理委员会执行总经理,保荐代表人。曾负责和仁科技、卫信康、艾德生物、金域医学、博瑞医药、甘李药业、键凯科技、诺禾致源、纳微科技、亚辉龙、泓博医药、建发致新、汉邦科技等 IPO 项目,金域医学、纳微科技、前沿生物、诺禾致源、甘李药业等再融资项目,并在振东制药、新国都、海思科、优博讯、崇达技术等 IPO 项目、卫宁健康再融资、首都在线股份代办系统挂牌及定向增发等项目担任核心成员,具有丰富的项目实际操作经验。王琦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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