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03 16:44:03 股吧网页版
扬子新材: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04


证券代码:002652 证券简称:扬子新材 公告编号:2025-032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撤诉。

2、上市公司所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金额:人民币18,580,070.93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苏05民初915号)。根据裁定书,就原告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与被告胡卫林、苏州汇丰圆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德峰国际有限公司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一案,法院裁定准许公司撤回起诉。现将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被告胡卫林于2018到2020年期间担任公司总经理,在职期间通过被告汇丰圆违规占用资金共计363,311,398.12元,后续被告陆续进行还款。同时,被告胡卫林以其持有的原告500万股股份进行质押作为还款担保。鉴于被告尚未清偿占用资金,公司向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于2024年7月获立案受理,具体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偿还资金占用款本息合计18,580,070.93元,并支付违约金(按未付金额年利率5.66%自2023年12月1日起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2、要求判令原告对胡卫林出质的公司500万股票享有优先受偿权;3、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二、诉讼裁定情况

为妥善解决本次诉讼事项,保证资金占用问题能够得到快速有效的解决,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向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近日,公司收到了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案号:(2024)苏05民初915号),主要内容如下:

本院认为,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133,280元,减半收取为66,640元,由苏州扬子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扬子江新型材料(苏州)有限公司负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其他诉讼及仲裁情况参见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

四、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进展系公司申请撤诉的裁定结果,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亦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的媒体披露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4)苏05民初915号。

特此公告。

苏州扬子江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