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新材因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虚假记载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行政处罚
扬子新材因相关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以及虚假记载于2023年11月9日收到行政处罚,海.汇.挽.损(可网寻)提示:公开信息显示,扬子新材索赔案已有投资者一审胜诉。2018年1月5日(含)至2022年12月29日(含)期间买入该股,且在2022年12月29日闭市后当日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了解相关事项。股票索赔的是历史法定损失金额,与目前是否持有股票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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