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27 19:06:16 股吧网页版
*ST仁东:关于收到法院解封裁定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28


证券代码:002647 证券简称:*ST仁东 公告编号:2025-073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法院解封裁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 年 6 月 27 日,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广东
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深圳中院裁定解除原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的对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利宝”)的股权冻结。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债权情况

公司于 2017 年 2 月 10 日与中信银行签署借款合同,向其借款 7.5 亿元,借
款期限 5 年,后借款出现逾期,剩余 3.75 亿元借款本金逾期未还,中信银行向深圳国际仲裁院提出仲裁和财产保全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仲裁通知暨公司向金融机构借款情况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83)、《关于收到法院财产保全相关资料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7)等相关公告。
2022 年 7 月 14 日,公司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送达的裁决书,深圳国际仲裁
院裁决中信银行与公司签署的相关借款合同提前到期、公司偿还中信银行欠款本息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公司借款合同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关于公司借款逾期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42)等相关公告。

二、债权转让及前期解封情况

2023 年 12 月 15 日,中信银行与中国中信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市分公司(曾用名“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金资”)签订《不良资产转让协议》,中信银行将其对公司及相关担保人享有
的主债权、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实现和执行各项资产相关的全部权利和法律救济,包括但不限于中信银行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全部权利,依法打包转让给中信金资,由中信金资合法取代中信银行成为公司及相关担保人的权利人。前述债权转让后,中信银行基于生效法律文书所享有的权利依法由中信金资继受,相关申请执行人变更为中信金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债权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9)。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深圳中院裁
定解除原债权人中信银行申请的对公司财产的查控措施,终结相关的执行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法院解封及终止执行裁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三、本次法院裁定内容

“解除对被执行人广州合利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东合利金融科技服务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合利宝支付科技有限公司 95%的股权的冻结措施。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其他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遵守规定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仁东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郑重声明:用户在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