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8-27 19:49:14 股吧网页版
公元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8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641 证券简称:公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6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上午 9:30 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包括拟审议议案)已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9 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震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决议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25 年
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摘要全文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
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元管道(浙江)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及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过程中的资金需求,在原有已提供担保额度的基础上,公司拟新增20,000 万元综合授信连带责任担保额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新增担保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管理层全权负责在前述额度内决定和办理具体担保的全部事宜及签署有关文件等。担保额度的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8 日 披 露 于 《 证 券 时 报 》《 中 国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选举公司董事长卢震宇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选举后,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发生变更。

6、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和召集人的议案》。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仍由 3 名董事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易建辉、独立董事肖燕和非独立董事张翌晨,其中易建辉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且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