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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8 19:22:12 股吧网页版
公元股份:章程修订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9


公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

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治理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公

司拟优化治理结构:

拟取消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公元股份有限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公司现任监事将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之日起解除职位。

董事会成员总数保持 9 名,原全部由股东会选举产生,现调整为 8 名董事由

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1 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此外,

公司将同步修订《公元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列示如下:

原公司章程条款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本章程。 本章程。

第八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
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担任,由公司董事会选
举产生。公司董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务的董事。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应当在法定代表人
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新增加第九条,后续条款自动顺延。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本章程
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

对抗善意相对人。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
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
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
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高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 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 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 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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