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2
证券代码:002634 证券简称:棒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84
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
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因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商业风险的影响,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后,拟终止年产 10GW 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
项目。2025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对外投资项目概述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 年 8 月 7 日
召开 2023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署《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以下简称“《投资协议》”),投资新建年产 10GW 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并指定全资子公司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投资具体实施的项目公司,同时公司将对其进行增资以满足协议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的相关要求。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约 10 亿元,其中一期建设 4GW 高效光伏组件项目,租赁厂房,生产设备投资约 2.5 亿元人民币;
后续产能及研发中心项目视一期项目进度择机启动。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与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4)。
因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商业风险的影响,本项目继续实施的投资风险与不确定性增加,预计将会给协议各方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经与扬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扬州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并签署《终止协议》。
二、《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
乙方 1:浙江棒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2:扬州棒杰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 1、乙方 2 合称为“乙方”。)
鉴于:
1、甲方与乙方 1 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签署了《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
目投资协议》(下称“《投资协议》”)及《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约定由乙方 1 在甲方辖区内新设项目公司(即乙方 2)新建年产 10GW 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下称“项目”)。
2、因光伏行业市场环境变化等商业风险的影响,《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项目建设及投产将会给协议各方带来更大的经济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就《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终止事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项目终止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乙方 1 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签署的《投资协议》
及《补充协议》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解除,《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解除后项目不再实施。
第二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乙方 1 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其他
本协议项下项目的终止和责任义务仅限 2023 年 7 月 21 日签署的《高效光伏
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协议》及《高效光伏组件及研发中心项目投资补充协议》,不涉及甲乙双方签订的其他协议。其他协议乙方应尽快拿出处理方案。
三、项目终止的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自《投资协议》及《补充协议》签署以来,项目所涉及的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本项目继续实施的投资风险与不确定性增加。本次签署《终止协议》是经公司基于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效益的考虑,为更有效地集中资源、优化配置并聚焦于符合公司无缝服装业务核心战略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六届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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