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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06 18:57:08 股吧网页版
申科股份: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07


证券代码:002633 证券简称:申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公告为关于深圳汇理鸿晟产业控股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

圳汇理”、“收购人”) 要约收购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公司”或“申科股份”)股份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本次预受要约申报代码:990085,申报价格:16.13 元/股。

3、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

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本次要约收购系深圳汇理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拟取得申科股份

41.89%股权而触发。2025 年 7 月 7 日,收购人与何全波、北京华创易盛资产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创”)签署了本次股份转让的相关《产

权交易合同》,根据《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深圳汇理应当

向申科股份除深圳汇理通过本次公开竞价拟取得股份以外的所有股东所持有的

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上述法定

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并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

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要约收购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 30 日内,收购人应就本次要约收购作出至少 3 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现就本次要约收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被收购公司名称:申科滑动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2、被收购公司股票名称:申科股份

3、被收购公司股票代码:002633.SZ

4、收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6、要约收购的价格:16.13 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除何全波及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上市公司全部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具体情况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 占已发行股份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6.13元/股 86,587,534 57.73%

二、要约收购原因及目的

深圳汇理于2025年5月30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竞价竞得申科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何全波、第二大股东北京华创共同转让的 62,831,21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1.89%),将成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

因深圳汇理拟取得申科股份 41.89%股权从而导致其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超过其已发行股份的 30%,深圳汇理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申科股份除何全波与北京华创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A 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本次要约收购的目的系履行法定全面要约收购义务。本次收购不以终止申科股份上市地位为目的。但若本次要约收购导致申科股份的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收购人作为申科股份的控股股东,将运用其股东表决权或者通过其他符合法律、法规以及申科股份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提出相关建议或者动
议,促使申科股份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维持上市地位的解决方案并加以实施,以维 持申科股份的上市地位。如申科股份最终终止上市,届时收购人将通过适当安排, 保证仍持有申科股份剩余股份的股东能够按要约价格将其股票出售给收购人或 其指定第三方。

三、要约收购有效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 30 个自然日,期限自 2025 年 7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27 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三个交易日,即 2025 年 8 月 25
日、2025 年 8 月 26 日和 2025 年 8 月 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
受要约,但不得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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