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3
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同时,对《公司章程》的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将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修订条款详见下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规定,制订本章程。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
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
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
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
增加 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
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
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
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 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 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 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东、董事、监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 是指公司的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
总监等。 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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