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30
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
突发事件危机处理应急制度
二○二五年八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1条 为加强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降低突发事件造成的影响
和损失,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仁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内
部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原名:《重大突发
事件应急制度》)。
第2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有别于日常经营的、已经
或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以及对公司的声誉、股价产生严重
影响,按照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规定应
当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偶发性事件。
第3条 公司应对重大突发事件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第4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遭遇重大突发事件时的应急处理。
第5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突然发生,严重影响或可能导致或转化为严重
影响公司股票价格稳定的紧急事件的处置。
第二章 重大突发事件的范围
第6条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重大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 治理类
1、公司大股东出现重大风险,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
2、大股东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或出现明显分歧;
3、公司与股东、员工之间存在重大纷争诉讼,包括因劳动争议引起
的职工群体上访或罢工事件;
4、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涉及重大违规甚至违法行为;
5、决策管理层对公司失去控制;
6、公司资产被大股东或有关人员转移、藏匿无法调回;
7、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二) 经营类
1、公司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恶化;
2、公司面临退市风险;
3、公司管理层可能出现的较大的决策、经营失误;
4、公司因重大生产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导致公司经营状况严
重恶化;
5、涉及重大经济损失或民事赔偿风险;
6、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三) 政策环境类
1、国际重大事件波及公司;
2、国内重大事件或政策的重大变化波及公司;
3、自然灾害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4、公司内的各类重大安全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等严重影响公司
正常经营;
5、公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风险;
6、重大治安灾害事件造成公司经营业务受到影响;
7、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四) 信息类
1、公司的股价异常波动;
2、报刊、媒体集中对公司进行不实报导;
3、社会上存在不实的传言或信息,给公司造成了影响;
4、公司发布的信息出现重大的遗漏或错误,对市场造成了影响;
5、可能或已经造成社会不稳定,引发投资者群体上访或投诉事件等;
6、其他重大突发事件。
第三章 组织体系
第7条 公司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
同应对。
第8条 公司应成立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
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公司在总裁下设应急委员
会,负责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一)组长职责
1、负责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2、批准启动和终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3、组织指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4、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对一些重要事项作出决策;
5、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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