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9
证券代码:002625 证券简称:光启技术 公告编号:2025-065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587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6,690.0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
民币 7.13 元,共计募集资金 689,4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5,000.00 万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684,4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汇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
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623.6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683,776.33 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8 号)。
(二)半年度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2025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21,582.30 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
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753.91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432,694.82 万元,其中 200,00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收到的银
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8,457.4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39,538.93 万元(包括累
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以及现金管理业务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于 2017 年 2 月 22 日、2018 年 12 月 14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行、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子公司深圳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启超材料”)连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于 2017 年 4 月 13 日、2017 年 7 月 11 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城
市广场旗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福田支行签订了《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本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18 年 4 月
16 日召开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和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产业化运营中心网络建设项目的议案》和《关于使用募集资金投资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议案》,将超材料智能结构及装备产业化项目(以下简称“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光启超材料变更为保定光启超材料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定超材料”)。本公司连同保定超材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
圳城市广场旗舰支行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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