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公司简称:光启技术 证券代码:002625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7 月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4
三、基本假设 ...... 5
四、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6
五、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成就说明 ...... 7
六、 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情况 ...... 8
七、 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 9
八、结论性意见 ...... 10
九、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1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光启技术、公司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本激励计划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 指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
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条件购买公司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人员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有效期 指 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
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至可行权的时间段
行权价格 指 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所必需满足的预先确定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自律监管指南》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
《公司章程》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做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光启技术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对光启技术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光启技术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 1 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