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3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的
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大厦 23、30、31、32 层
二零二五年七月
目 录
释 义 ......2
正 文 ......6
一、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6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7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授权日及授予数量 ......9
四、结论意见 ......10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含义:
光启技术、公司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龙生汽车部件股份
有限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本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计划、本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激励对象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规定,获得公司股票期权时在公司(含
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人员
授权日 指 本次激励计划获准实施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
间段
行权 指 激励对象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
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次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须满足的
条件
本次授予 指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公司章程》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激励计划(草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 案)》
《考核管理办法》 指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光启技术股份有限
《法律意见书》 指 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
意见书》
盈科、本所 指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光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相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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