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28
证券简称:ST 瑞和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25-054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名称:ST
瑞和;证券代码:002620)于 2025 年 8 月 25 日、8 月 26 日、8 月 27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 2025 年 7 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
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
下简称“深圳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 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
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法院同意公司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最终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核实,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因下述原因,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复牌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
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由“瑞和股份”变更为“ST 瑞和”。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因“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六)项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201,798.52元。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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