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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7-25 19:54:05 股吧网页版
哈尔斯: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26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一、基本情况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申请已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
市审核中心审核。公司本次发行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是发行人聘请的保荐人(主承销商)。本次变更前签字会计师为蒋舒媚(项目合伙人)、周冀,现拟变更为滕培彬(项目合伙人)、郑宇青。

二、变更事由

变更事由:原签字注册会计师蒋舒媚、周冀因工作变动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离职,不再继续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现委派滕培彬、郑宇青担任本次发行的签字注册会计师。

三、变更后签字人员基本情况

滕培彬,于 200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30000012131,现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郑宇青,于 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会计师执业证编号:330000010532,现就职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四、核查意见

滕培彬、郑宇青同意承担签字会计师职责,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承诺对蒋舒媚、周冀签署的相关文件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对今后签署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人对滕培彬、郑宇青出具的承诺函进行复核,认为滕培彬、郑宇青已履行尽职调查义务,并出具专业意见,且与蒋舒媚、周冀的结论性意见一致。

同时,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上述变更事项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申请构成不利影响,不会对本次发行申请构成障碍。保荐人同意上述变更事项。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变更签字会计师的专项说明》之签章页)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周冰

中银国际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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