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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8:39:08 股吧网页版
北玻股份:总经理工作细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7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明确总经理(总裁)的职责、权限和规范总经理(总裁)的行为,保证总经理(总裁)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经理(总裁),总经理(总裁)由董事会聘任,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经理(总裁)任职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内外各种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四)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正。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两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并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未满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

第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总裁)一名,副总经理(副总裁)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及解聘。副总经理
(副总裁)经总经理(总裁)提名,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七条 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任期三年,可以连聘连任,与当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第八条 公司应尽可能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选聘总经理及副总经理。

第三章 总经理的权限

第九条 总经理(总裁)对董事会负责,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十条 副总经理(副总裁)的主要职权:

(一)副总经理(副总裁)根据总经理(总裁)授权分管公司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对总经理(总裁)负责;

(二)总经理(总裁)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在总经理(总裁)的委托授权下,主持公司的工作。
第四章 总经理的职责

第十一条 总经理(总裁)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维护公司企业法人财产权,确保公司资产的保值和增值,正确处理股东、公司和员工的利益关系;

(二)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议,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听取意见,不得变更董事会决议,不得越权行使职责;

(三)组织公司各方面的力量,实施董事会确定的工作任务和各项生产经营经济指标,保证各项任务
和指标的完成;

(四)注重分析研究市场信息,组织制订市场开发策略,增强企业的应变能力和竞争能力;

(五)组织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和服务的质量管理水平;

(六)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公司的技术进步和公司的现代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

第十二条 总经理(总裁)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注重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员工的劳动
素质和政治素质,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逐步改善员工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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