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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8 18:39:08 股吧网页版
北玻股份: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9


证券代码:002613 证券简称:北玻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5年8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和下属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
险投资及相关信息披露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和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洛阳北方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风险投资指公司从事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的投资行为。

本条所述证券投资,包括新股配售或者申购、证券回购、股票及存托凭证投资、债券投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本条所述衍生品,是指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等产品或者混合上述产品特征的金融工具。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以是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等标的,也可以是上述标的的组合。
以下情形不适用本制度:

(一)固定收益类或者承诺保本的投资行为;

(二)参与其他上市公司的配股或者行使优先认购权利;

(三)购买其他上市公司股份超过总股本的 10%,且拟持有三年以上的证券投资;

(四)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已进行的投资。

第三条 风险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

(二)公司的风险投资应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

(三)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防范投资风险,强化风险控制、合理评估效益;

(四)公司的风险投资必须与资产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正常
运行;

(五)公司的风险投资应当具有可行性、必要性。

第四条 公司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应当合理安排、使用资金,致力发展公司主营
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原则上应当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或者所需的原材料。
第二章 风险投资的决策

第五条 公司进行风险投资的,应当按《公司章程》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六条 董事会在审议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等事项时,董事应当充分关注公司相关专门
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施行情况,投资风险是否可控以及风险控制措施是否有效,投资规模是否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来源是否为自有资金,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的投资等。

第七条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投资交易履行审
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对上述事项的投资范围、投资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额度金额为标准适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 12 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第三章 风险投资的管理

第八条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的,应当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审查衍生
品交易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必要时,公司可以聘请专业机构就衍生品交易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应当控制现货与衍生品在种类、规模及时间上相匹配,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交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

第九条 公司应当跟踪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者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交易衍生品的风险敞口变
化情况,并向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包括衍生品交易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交易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行情况等内容的风险分析报告。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可授权公司管理层处理风险投资的具体实施事宜,授权公司总经理作为风
险投资项目的运作和处置的直接责任人,具体负责风险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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