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2
证券代码:002611 证券简称:东方精工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精工”)与乐聚(深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聚机器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属双方就《协议》商定事宜达成合作意愿的意向性约定,并以此作为双方进一步合作的基础。除与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以及反商业贿赂相关的条款外,《协议》其他条款对双方没有强制约束力,战略合作相关的后续落地措施(包括时间、金额等)亦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涉及金额。《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25 年及以后会计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目前无法确定,具体取决于双方后续进一步具体的合作协议和实施情况。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合作后续事项的落地实施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协议签署概况
东方精工于 2025 年 7 月 21 日与乐聚机器人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
本着友好合作、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聚焦具身智能机器人方向,在生产制造、场景拓展、业务推广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
本次签署的《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意向性约定,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精工《公司章程》,《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东方精工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协议》的后续落地实施过程中,如发生需签署涉及具体金额的生产经营方面合同的事项,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东方精工《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流程规范,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和审批程序。
公司无需对《协议》的签署履行相关部门备案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乐聚(深圳)机器人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冷晓琨
注册资本:190.235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松元厦社区虎地排117号锦绣大地7号楼405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玩具、智能机器人及相关领域的技术研发与咨询;智能机器人、机器人配件、实验室设备、教学仪器及设备、教学用具、玩具、礼品、电子产品、通讯产品、计算机、数码产品的销售与批发;通讯产品、网络产品的技术咨询;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开发;室内装饰设计;系统应用管理和上门维护;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器人及配件的制造。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方精工持有乐聚机器人股权的比例为2.83%。东方精工与乐聚机器人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业务规则所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作内容
在《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内,双方将以项目合作及优势互补为切入,依托乐聚机器人技术研发及应用优势、东方精工智能制造及资源优势,开展深度合作,合作内容包含但不仅限于:
1、生产制造及服务:东方精工按照乐聚机器人技术标准及产能要求,按时、保质为乐聚机器人生产制造相应人形机器人产品,并完成后续的相关调
试、部署及售后服务;
2、应用拓展:乐聚机器人提供服务解决方案,东方精工发挥智能制造行业优势,双方共同开展人形机器人技能训练与应用探索;
3、市场拓展与推广:东方精工利用社会及行业资源优势,协助乐聚机器人推动机器人产品在工业智造、商业服务、科研教育、家庭服务等领域的业务销
售,双方共同开拓市场。
(二)合作期限
《协议》期限为五年。到期后,若双方无异议,则《协议》有效期自动续期一年。若一方有意向终止《协议》,应在《协议》期限届满前 10 个月以书面或邮件形式通知对方。
(三)知识产权、保密、对外宣传和反商业贿赂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确认一方并未因履行《协议》从对方获得该方任何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商业秘密、专有技术等)或针对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衍生权利。
在《协议》期限内及期满或终止后,接收《协议》约定的保密信息的任何一方,必须对保密信息进行保密,并不为除《协议》规定目的之外的其他目的使用保密信息。
任一方就《协议》约定内容对外发布新闻稿、公告、声明、广告或进行的任何形式宣传,均需经过双方的书面认可,否则任一方不得擅自从事前述行
为。
双方严格禁止双方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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